|
|
|
|
|
|
|
|
|
站内搜索
关键字:
   
您的位置: 首页/创先争优/ 工作部署 / 正文
我校结合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

发布时间:2011-04-01

我校结合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


近日,我校召开了中层干部会,会议提出,全校上下要结合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大力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校党委书记王路江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为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崔希亮校长做了《把握精神、抓住机遇、提升水平》主题报告,赵旻副书记主持大会。
王路江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各个单位党政班子要把学习全教会精神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校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这个平台,由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贯彻。要在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中,努力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纲要》中,在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中,创佳绩,争优秀。
崔希亮校长在部署本学期重点工作时,明确提出结合中央和北京市市委部署的创先争优活动,学习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本学期头等重要的工作。
赵旻副书记对如何“在落实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第一,党员干部在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中要发挥带头作用。创先争优活动是一个长期过程,我们要结合每个学期的重点工作,特别是当前学习贯彻全国教育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把这个过程不断推进。学校已经出了方案,各个学院也制定了方案,要切实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案落实这些内容;第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各个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全教会的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发动党员教师找出自己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方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是目前高等学校最重要的任务;第三,管理服务岗位的党员,要切实立足本职工作,把服务师生放在首位,服务学生放在首位,在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四,全校处级以上干部要率先垂范,注意了解师生对学校改革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的要求,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水平,争创优秀。
中层干部工作会当天,校党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中,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在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