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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十八期

发布时间:2011-04-01

在创先争优中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2010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我校机关党总支将法制宣传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强化机关党员干部法制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我校“依法治校”水平,实践现代大学制度。
11月29日,机关党总支下发了《关于学习温家宝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通知》,对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和马凯国务委员的讲话精神,在机关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而推进我校依法治校的水平。
学校的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是一种公共权力的运行,必须依法开展工作,必须有益于国家、有益于学校、有益于师生乃至社会公众。学校机关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学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乃至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我校机关各单位以本次学习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牢固树立“师生是主体、做好服务是根本”的意识,扎实推进“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率机关”建设。
12月3日,在崔希亮校长为机关党员干部做的“创先争优”专题报告会中,崔校长指出了机关某些部门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者有规章制度却不遵守”的问题,并就机关各部门和机关党员干部如何解决类似问题、提高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提出了新要求。
在学校近期开展的“教育观念大讨论”中,机关党总支召开专题研讨,积极就“十二五”时期“学校如何改革内部管理机制,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