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北语研究生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在逸夫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各学部(院)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和辅导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赵璞主持。
围绕我校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对研究生学籍管理、学费与住宿费管理等工作的调整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
赵璞副院长首先以教育部41号令的内容为基础,解读了《北京语言大学中国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与重点内容。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对《北京语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北京语言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等各项具体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生培养目标、学习年限、成绩管理与学分设置等方面的修订情况展开了详细说明。研工部工作人员对我校新制定《北京语言大学中国籍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就研究生相关费用的缴纳、退还与欠费等问题的处理办法作出了具体说明。
最后,与会人员围绕管理规定,就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常见的相关问题、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展开了讨论,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对大家的疑问作了现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