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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教育 服务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2-12-03  新闻来源:校团委 

1130日上午,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迎接全国第12个法制宣传日,校团委组织第十三期团校部分学员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我校学生从学校乘车统一出发,前往丰台区法院旁听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侵害民事纠纷案件。对于多数同学来说,这是第一次来到法院。现场同学们积极听讲,认真的做好笔记,对不懂的地方进行了标注;对开庭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流程有了进一步认识。

休庭期间,从事了33年法治工作的审判长邢法官与团校学员进行交流,她首先对法袍进行的讲解为同学们介绍了我国的四级两审终极制以及袖口、胸前天枰图案的含义。针对同学们的问题,刑法官耐心地进行了解答。随后,刑法官向同学们提出了相关建议:在自己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报警,保留证据。最后邢法官表示欢迎我们这样普法活动,她说:“为公民普法是每一个法官应尽的义务,是法官的责任,也希望大家能够经常参加这样的活动,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参加此次普法活动的一位同学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参观法庭,通过参与此次活动,不仅收获到了法律知识,同时增强了维权意识,在今后遇到侵害时利用自己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这对于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直接的重要意义。对于同学来说,学习法制,增强法律意识,十分必要。此次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既展示了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取得的成果,又增强了广大师生的维权观念,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对提高我校师生员工学习法律的热情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此次活动正逢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校团委还将开展更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

加强法制教育_第十三期团校到丰台法院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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