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把哲学家们集中起来开整整一个星期的国际会议?除了文章、研讨会、讲座、辩论外我们还能给世界带来什么?是不是除了词语以外什么都没有呢?这些词语对于当今世界又有多大作用呢?
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和学者都有自己专门研究的领域,但是哲学家没有专门的学科。我们可以和所有领域的研究者对话,不仅和研究者对话,还能和技术人员、艺术家、伦理学家对话。我们能进入这些人的领域,但我们的研究从不属于任何一个专门领域。我们无所不在又无处存身。我们的优势就在于我们不需要具体的研究领域,我们有能力理智地谈论任何事情,考虑它们在整体中的角色。和其他任研究者或者理论家相比,我们都只有语言、言论和词语。20世纪伟大的哲学家保罗·利科(Paul Ricouer)说“词语就是我的王国(la parole est mon royaume),我为此感到羞耻”。
人们常常忘记经济、技术和军事实力并不能垄断所有的世界力量。哲学辩论和思考成为世界用以挑战经济、技术、军事实力的其他力量,它能揭露谎言和幻觉、提出人类生存的更美好世界的前景。
1955年牛津哲学家奥斯汀(J. L. Austin)发表关于言语行为方面的演讲。这些演讲后来在1962年以《如何以言行事》为名出版。他指出揭示意义的命题是一个行为,他称为“言内行为”(a locutionary act)。他说这个言内行为不能彻底和话语表达出来的整个背景完全区分开,他把这背景称为“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奥斯汀所说的整个言语行为总是包括言内行为和言外行为。我们总是通过选择想表达的内容或省略不想表达的内容来对听者、读者产生影响。因此,词语在世界上总是有威力的。
但是语言的言外因素并不足以让人明白言语为什么既善又恶。我们发现在一个言语环境中,话语通过把意义从一个人带给另一个人不仅产生了影响,无论是提供信息还是提出问题、做出呼吁、发出命令、提供借口等,而且还成为能企图形成其他行为的言语行为,如支配、征服、和羞辱等。因此,言语行为还有第三个方面的内容,敏锐的奥斯汀提到了这点却没有详细展开讨论,这是我们必须更多关注的东西,也就是他定义的“通过言说而获得的某种效果”,即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
今天,这种言后行为或许是哲学家必须研究的言语行为的最重要方面。不过,虽然我们在二十世纪发展了语言哲学,但我仍然没有发现多少语言如何通过言说而获得影响他人的某种效果的分析。
今天的哲学已经丧失了它的天真,我们不可能在进行哲学研究时不反思我们的语言实践。因此需要更多理解言后行为才能让我们更深刻认识到在每个具体交流行为中我们是如何鼓励或者伤害他人,是如何启发他人又压制他人的。
哲学家在解释自己的思想时不可能不反思笼统意义上的词语的威力。我们必须认识到它的威力巨大。我们在解释当今哲学的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角色时不可能不考虑不仅作为哲学家而且作为普通人的说话和写作所产生的相互影响。
我认为如果哲学家想重新思考哲学,并把分析和批评的能力用在我们现在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上的话,这种叙述是哲学家最紧迫的任务之一:我们如何用言语避免“文明的冲突”,这是萨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一直相信的当今世纪的人类所面临的最大威胁。
紧接着的是我们哲学家不仅要相互理解,还必须为创造更好地理解词语威力的环境做贡献。作为词语王国的成员,我们有责任不仅为本国人民而且为全世界的人民讲授和解释词语的作用。
让我举一个我自己的国家的例子吧。2005年9月在丹麦报纸《丹麦日报》(Jyllandsposten)上刊登的漫画所所产生的影响,漫画中把先知穆罕默德描绘成头巾里藏着炸弹的恐怖分子。编辑在这些漫画上写了一些话,说他应该教导穆斯林忍受“蔑视、侮辱和嘲笑”。穆斯林世界对这种挑衅性的冒犯反应强烈,甚至演变成暴力,在很多地方人们焚烧丹麦国旗,焚烧丹麦的有些驻外机构。
那时大部分其他丹麦报纸拒绝发表这些漫画,但丹麦首相拉斯穆森(Anders Fogh Rasmussen)没有表达明确反对报纸刊登漫画的观点,相反,他宣称丹麦有言论自由,政府不能也不应该干涉由报纸来负责的决定。当有人请他为发表漫画的行为道歉时,他坚决拒绝,因为他把这个要求理解为让政府承担额外的责任。很少丹麦人认为这是法律问题或者道德问题。今年,一个荷兰电影制片人维尔德斯(Geert Wilders)制作了名字为《冲突》(Fitna)对穆斯林来说是非常严重的冒犯的短片。他本来指望到丹麦寻求首相的支持,却遭到断然拒绝,并且尽力和该电影保持距离,这是多数丹麦报纸也会采取的道德态度。首相当初为什么不采取这样的立场呢?
丹麦为漫画辩护是以维护言论自由的名义进行的。最初,丹麦情报部门告诉媒体三个年轻人(一个丹麦人两个外国人)谋杀漫画家的图谋(因为安全原因没有公布证据)。这时没有哪家丹麦报纸认为这三个人是简单的犯罪分子,几乎所有丹麦报纸都被战争逻辑所控制,为了捍卫丹麦这个“言论自由的国家”、反对任何敌人而发表了冒犯性漫画。结果没有多长时间就出现了丹麦驻巴基斯坦使馆遭受血腥的自杀式炸弹袭击的后果。
我想问的是:这个让人伤心的故事难道不是糟糕哲学的后果吗?言论自由的思想出现在1791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它宣称“国会应该不制订任何限制言论和媒体自由的法律,”宣布这点是为了保护人们批评当权者的可能性。一个半世纪后,言论自由被看作一种人权,在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中说“人人都有言论和表达的自由”。
但是,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后的《人权宣言》并没有宣称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它给出的理由是任何自由都伴随着责任。这对应于第四条中对于自由的定义,说自由包含着有权利做任何不伤害他人的事情,对于这个权利的限制必须由法律来确定。
绝对的言论和表达自由确实是有问题的。这一点可以从历史事实中看出来,宗教自由的要求先于言论自由的要求。人们要求宗教自由的权利,但它不是没有限制,用暴力迫使人们忏悔的宗教自由从来没有被普遍接受为人权。换句话说,宗教自由是权利,只要它不否认其他任何人有同样的自由。
不受限制地要求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也是有问题的。如果言论的言后行为是伤害或者羞辱以便支配、压制或者压迫他人,那它的实施就是侵犯他人。
除了言论自由还有更加根本的人权,这就是思想自由的权利。思想自由是伏尔泰在1764年的《哲学辞典》中提出来的,启蒙时代的许多其他欧洲哲学家也提出了这点。如果思想被认为是不包括冒犯他人的内心信念或者信仰,这个自由的权利能被认为是绝对的。因此可以说有绝对的思想自由,但是没有绝对的表达思想的自由。
像丹麦这样的国家对公共言论自由的崇拜是非常奇怪的,如果和丹麦家庭生活中被普遍承认的东西对比的话。人人都知道在家庭或者朋友关系中,你可能思考有关你的配偶,伙伴、父母、子女、最好的朋友的任何看法。但是如果你想和他们一起过美好的生活,你就必须小心不要把你的想法全部说出来。至少你不会把语言当作武器来攻击他们。我们为什么不能在称为大家庭的人类中这么使用言论自由呢?
作为世界公民,我们必须承认羞辱他人是除了直接杀人外最野蛮的冒犯他人的做法了。少数富人对于世界大部分人的经济剥削是个大问题,但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不同文化、不同语言、不同历史、不同种族、不同宗教的人们之间缺乏相互承认。相互承认并不需要欧洲人和美洲人任何金钱或者资本,但它似乎比让我们把物质商品重新统一更加困难,因为它要求的是我们并不拥有的谦虚。
承认和羞辱之间的对立实际上非常具有教育意义。承认他人不仅意味着接受他人存在的事实,而且要克制自己不冒犯这个人。另一方面,羞辱是一种让他人感到低人一等的态度,伤害他人的尊严和作为文化群体的自尊。当一个人的尊严受到伤害,他的人际关系本身就受到伤害,因为个人的生活不可能不涉及他人。羞辱他人破坏我们的“共同生活”,不仅个人生活而且是社会生活。
谦虚是骄傲自大的反面,它是把自己看作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平等的人。羞辱他人是犯罪,是强迫他人驯服、支配他人的企图。但被迫的谦虚从来不是真正的谦虚,因为真正的谦虚来自个人的美德,不是受到外在压力或者出于恐惧等原因。谦虚是对我们所属群体的一种尊重,在这个意义上它不是自卑感而是归属感。它包含一种信念,我们每个人拥有的共同身份都是从他人那里获得的。事实上,现代世界人的身份就是各种身份的综合体。正如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所说:“在通常的生活中,我们看待自己是众多群体的成员,我们属于所有这些群体”。
今天,我们有必须共同解决的一些大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成为世界主义者,这不是罗曼蒂克的梦想而是非常具体的任务。让我只提出三个具体问题:气候变暖问题和笼统的环境问题;文化间和平共处的问题;金融全球化的问题。如果我们不学会和平地使用语言,把语言作为和平工具而不是武器,这些相互关联着的问题就不可能有和平的解决办法。我们必须根据把我们的世界看作共同生活的美好家园(oikos)的生态伦理学的框架重新思考哲学。
因此,我们需要哲学,需要词语的威力。这种需要是我们拥有的最深刻动力。正如中国一个年轻人因为没钱参加我们这个大会而放弃时写给我的信中所说的,“我不能参加世界哲学大会,但哲学将一直在我的心中”。
他是词语王国的人。他拥有让我们一起来到首尔的共同的信仰。让我们和他一起高呼:哲学万岁!
(彼得·坎普 著 吴万伟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