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对外汉语研究中心卢德平教授应邀在西北师范大学作了题为“皮尔斯的交流哲学与语言交流的内外构成”的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由蒋世强博士主持,外国语学院的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MTI以及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在内的一百多名老师和学生聆听了这次讲座。
卢德平教授首先依据皮尔士的理论提出了交流成立的条件:即达成交流条件的不是语言本身,而是交流者经验的旁证穿透了交流者的共享场域,获得共同体通行的知识,从而形成交流的普遍性。接着,他从皮尔士对交流的模糊性与普遍性出发提出了三个问题导向并进行了阐释。第一,卢德平教授认为,不是语言符号,而是交流者之间共有的场域,构成了语言交流成立的基本条件。如果缺乏共有场域,即使言者和听者之间共有相应的语言符号,也无法实现交流。在交流过程中,言者为除去听者的模糊性状态,总在积极使用符号,使得符号传送者和符号解释者之间建立了一种符号关系,并落实于符号的交流过程。第二,仅仅是语言符号的普遍性本身,事实上无法直接决定交流的实现。交流是交流者相遇的结果,专注于交流者和交流条件的具体存在。第三,依据上述内容,卢德平教授提出了交流的“普遍性”的三个层次:1)语言共同体中音位系统和基本词汇的“普遍性”;2)把握交流意向和交流能力的“普遍性”;3)知识和经验分布下的交流“普遍性”。
最后,卢德平教授再次强调不是话语的运行本身决定了交流,而是语言中的人通过符号手段确立了交流的主体身份,进而形成了交流的可能性。同时,他指出由于人类局限性问题,青年时期培养的交流的基础经验决定人一生的交流半径;交流的宽度决定人一生的发展程度,因此要着重培养学术研究的先进性,树立科学的自信心,不断创造丰富的交流经验,进而深化交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