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4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刘青一行三人应邀来我校,就我国术语立法课题研究工作征求意见。李宇明书记会见了刘青副主任一行。
会上,李宇明书记首先对刘青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然后介绍了我校在语言文字政策与标准、语言文化建设、媒体语言资源监测、科技术语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情况,希望能围绕国家重大需求与全国科技名词委展开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
刘青副主任介绍了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并就正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名词管理条例》进行了说明。他指出:我国科技名词规范化工作在取得引人瞩目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尤其是科技名词规范化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希望专家学者能对科技名词的立法工作展开调研,为《条例》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这也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刘青主任还对我校拟承担的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项目“国外科技名词立法现状及其研究”和“我国科技名词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两个课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国家语委语言应用研究所所长助理、普通话测试处处长王晖副研究员,我校科研处处长张维佳教授,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杨尔弘教授,信息科学学院荀恩东教授,外国语学院司富珍教授,高级翻译学院许明博士参加了座谈。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称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于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进行科技名词审定、公布的权威性机构。国务院于1987年8月12日明确指示,经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