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接到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通知,获知我校李庆本研究员专著《文化创意产业“北京模式”与“昆士兰模式”比较研究》获得2013年下半年(总第43批) 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资助。
该专著由李庆本、王曦、陈小龙、臧晓雯共同完成。所谓文化创意产业“北京模式”是北京市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结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逐渐形成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总体发展模式。所谓创意产业“昆士兰模式”主要是指澳大利亚昆士兰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模式。这一园区是各种企业,特别是创意企业的聚集中心,同时肩负着创意产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它是一个产业、政府和高等教育与研究机构相互依存的网络,也可以称之为昆士兰创意产业园的“政、产、商、学、研一体化”的发展模式。这一模式对我们最大的启示价值在于它将教育资源、人才培养有机地融合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
通过对文化创意产业“北京模式”与“昆士兰模式”的比较研究,采用SWOT分析法,我们可以发现,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内部优势(S)是: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突出的区位优势;深远的奥运效应。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内部劣势(W)是:缺乏高素质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产业内部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文化产业化利用率低。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外部机会(0)是:政府部门重视首都发展;文化市场需求增加;经济转型的好时机;“绿色”消费观的盛行。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外部威胁(T)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产业结构改革不到位;文化贸易逆差依然较大;国外文化产业竞争力优势明显。在此基础上,提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应采用W-T战略:必须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为保障;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手段;以文化创意产业理论创新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