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文革’”的改革
中国的改革进程,如果按通常的说法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已经历整整30年。而邓小平曾经有个说法:其实,“改革在1975年就开始了。那时的改革,用的名称是整顿”。从个人角度讲,邓小平这样说有其道理。因为1975、1978这两个年份都是他复出掌舵之年。而从实际历史进程来讲,这个说法也有相当的逻辑根据,因为这两个年份都是摆脱“文革”的标志年:1975年是在毛泽东还在世但已渐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邓小平利用实际主政之机“暗渡陈仓”式地试图摆脱“文革”,但被毛泽东生前最后一次政治铁腕所挫败。而1978年在毛去世后,邓小平在人心所向的气候下终于战胜坚持毛泽东路线的“凡是派”,使中国真正摆脱了“文革”。所谓改革在其原初意义上就是摆脱“文革”,因此无论以1975年还是以1978年划线,应当都没有什么问题。(http://www.cass.net.cn/chinese/y_party/yd/yd_l/yd_l_019.htm,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为中华之崛起——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
但是“摆脱‘文革’”并不等于走向市场经济,尤其1975年的“整顿”实际上强调的是恢复计划秩序,向如今被认为是“苏联模式”而“文革”时期被谴责为“修正主义”的那一套靠拢,而根本与市场化背道而驰。人们应当记得,甚至在“四人帮”倒台后很长时间,像温州那样在“文革”的混乱中自发出现的市场化苗头,那时都是被当作“四人帮”统治的恶果而受到严厉谴责并成为“整顿”对象的。
而另一方面,“摆脱文革”又决不仅仅是摆脱1966-1976那十年,因为按照薄一波回忆录的叙述,实际上早在1956年否定一长制、实行政工治厂后,“苏联那一套”就在中国吃不开了。改革前中国与苏联虽然都有相似的意识形态,其体制,尤其是经济体制还是颇有区别。在工业方面,这种区别从1956年中国批判“一长制”开始凸显,到大跃进时代出现与“马钢宪法”(当年中国人对以苏联马格尼托哥尔斯克钢铁联合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代表的工业体制的称呼)对立的“鞍钢宪法”,直到后来长期、全面的“反修”。实际上,“文革”前毛泽东与刘少奇等人的矛盾,除去纯个人因素的成分,如果说还有所谓路线的分歧的话,那几乎就是“农民战争式的命令经济”还是“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经济”,或者说是“鞍钢宪法模式”还是“马钢宪法模式”、只讲“政治经济学”还是多少讲点“计划科学”的区别。
众所周知,在苏联,改革前曾长期坚持以计划经济批判“市场社会主义”的教条倾向。而在中国,那时并没有“市场社会主义”的问题,改革前20余年间不断的“反对修正主义”,与其说是以计划经济反对市场经济,毋宁说是以胡闹的命令经济来反对理性的计划经济倾向。当时经济上的“反修”举动,除了反对“三自一包”带有一点“反市场”色彩外,其他如反对“消极平衡”、反对“条条专政”、反对“托拉斯化”、反对“一长制”与“管卡压”、取消所谓“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推行消灭分工的“五七道路”和反优化配置的“五小工业”等等,都是反对理性计划机制的。刘少奇、薄一波这些所谓“修正主义者”那时并没有搞市场经济的念头,他们只是想要多一点理性计划经济,少一点大轰大嗡。但在那些年月中后者是优势是主流。根据薄一波的回忆,在改革前的30年里,除1956年以前局部(如东北)有较多理性计划的成分、1962-1964年间又有更弱的“恢复”尝试外,连“八大”到“反右”之间、“四清”到“文革”之间这些一般被认为尚属正常的年月,理性计划亦无力推行。更何况反右、大跃进与“文革”那些年月?(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961-982页)
这一切造成了中国与东欧改革前体制的不同。虽然中苏旧体制都是在落后的农民国家里发生革命的结果,带有希克斯称为前市场的传统时代“命令经济”的特征,但此前俄国受工业文明、市民社会的影响毕竟深一些,其体制较多具有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成分。从列宁欣赏福特制、泰勒制,斯大林时期的“马钢宪法”强调专家治厂、经济核算、科层管理与一长制,直到勃列日涅夫时代大兴数理经济学,强调要素配置的最优化模型,逐步发展了一套“科学计划”体制。该体制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比固然既无效率也不人道,但与大轰大嗡的农民战争式的“运动经济”和长官意志的“命令经济”相比,至少在效率上要强得多。苏联把“科学计划”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以致在这一方向上已无发展余地,而另寻出路则要付出打乱原有的“科学计划”的代价。
中国则不然,其所建立的更多是带有传统农民战争色彩的、“无计划的命令经济”,体现的与其说是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和经济理性,毋宁说是农业时代的长官意志与浪漫激情。中国的“鞍钢宪法”与苏联的“马钢宪法”;中国的党委负责制与苏联的一长制;中国的政工治厂与苏联的专家治厂;中国的群众运动与苏联的科层管理;中国的政治挂帅与苏联的经济核算;中国直到改革前仍只知道“政治经济学”而不知数理经济学,而苏联改革前数理经济学或曰“计划科学”已经是主流;中国的“小而全”、山头经济和“三边工程”与苏联的强调优化分工、规模效应、科学布局……都反映了这种农业时代的“命令经济”不同于工业时代的“计划经济”。
当然,再“理性”的计划经济,虽然可以做到运筹学与线性规划下投入产出函数的“最优化”,却无法适应每个人千变万化的消费偏好;虽然可以做到静态的“计划均衡”,在极端的“分配经济”中甚至可以消除市场试错过程中难免的过剩与不足交相波动,但却无法拥有动态均衡的市场竞争所产生的创新激励;虽然在实物指标上它可以很有“效率”地生产出大量的产品,但在以可感知福利为基础的效用增益效率方面却远不如市场经济。而最根本的,正如布哈林当年所说:计划经济“必须消灭所谓劳动自由,因为‘劳动自由’是同正确组织起来的‘计划’经济和劳动力的计划分配不相容的”。何止“劳动自由”,在无视个人偏好的情况下“消费者主权”不复存在,个人成为整体机器上的“螺丝钉”,劳动、消费乃至整个生活以至思想,在逻辑上都有被“计划”的趋势,在这一点上“理性计划”与非理性的胡闹并无本质区别。而这后果远比科尔奈讲的“软预算约束”要严重。(布哈林:《过渡时期经济学》,三联书店1981年,126页)
“乔厂长”比“普隆恰托夫经理”能干?
因此,再“科学”的理性计划体制虽可以有效地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 (非理性的命令经济连这一点也做不到),但迟早也会面临变革。而一旦变革,越“科学”的计划被放弃所要付出的代价 (所谓改革阵痛)就越大。这代价包括“市场均衡”尚未建立,“计划均衡”已被打破;效用增益效率尚未改进,实物投入产出效率却下降了;竞争—创新激励尚未形成,强制积累功能已经瓦解。而且,这些代价的大小与“渐进”还是“激进”并无明显关系。从中东欧到前苏联的30个转轨国家尽管在“渐进”与“激进”、左派掌权还是右派掌权等方面千差万别,但转轨初期无一例外地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经济衰退。而且“渐进”国家付出的代价未必小于“激进”国家。计划经济固有的创新效率差、效用增益低以及“设计”人的行为这种思路本身的非人道性,是再钻“最优化”的牛角尖也无法解决的根本弊病。进入1980年代后,“计划最优化”已出现明显的边际效益递减。而西方市场经济却在这时出现了信息技术革命、产业结构升级和“里根-撒切尔繁荣”。形势迫使苏联人不得不改弦更张。但是,放弃这样严密的“科学计划”对经济的冲击是很大的。东欧人在这一过程中无疑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但即使避免了一切失误,一个时期的经济滑坡也在所难免——最明显的是:甚至连并没有面临转轨问题的芬兰,仅仅由于她与经互会国家贸易比重很大,也受累于理性计划的废弃,在1989年后经历了连续数年的经济大滑坡。1991-1994年,芬兰国民生产总值从1220亿美元降至958亿美元,降幅达21.5%。(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1994 Book of the Year, Chicago: EB Inc., p.607; 1997 Book of the Year, p.605.)
反观中国,一方面它在“计划经济”方面还有极大的改进余地,不像苏联那样已经走到尽头,非得彻底改换“路线”不可;另一方面中国根本没有享受过“科学计划”的好处,当然也不必承受放弃“科学计划”所要付的代价。中国改革前的“文革经济”本来就具有“既无市场又无计划”的特点,也就不存在苏东那样从理性计划陷入“无计划无市场”的转型阵痛的问题。“文革”时期中国本来就没什么计划均衡可言,实物投入产出效率已经十分低下,强制积累的功能虽不亚于东欧,但“瞎指挥”对这些积累的浪费更甚于东欧。因此“文革”后期的中国经济实际上处于“只要不再胡闹,怎么干都比以前好”的状态。事实上我们从林彪事件后披露的所谓“571工程纪要”之类文件可以看出,毛泽东身后出现变革,几乎已是呼之欲出的事。
正是这种“改革前的胡闹”为后来的变革创造了“无代价增益”的前提。事实上,以1975年“整顿”开始的前期中国改革与其说是摆脱苏联模式,不如说在许多领域是放弃“运动经济”而恢复苏式管理,放弃“鞍钢宪法”而部分恢复“马钢宪法”,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把经济搞上去,首先是恢复生产秩序。凡是这样做的地方都见效。”而用“文革话语”说,那就是“修正主义”来了。事实上,改革初期我国国有企业采取的许多改善管理的措施,与苏联后期搞的“谢基诺实验”、“兹洛宾方法”、“列宁格勒经验”、“新波洛茨克方式”等等都可以说异曲同工。甚至那时流行的“大厂文学”,以著名的《乔厂长上任记》为代表,也与苏联后期的“大厂文学”如《普隆恰托夫经理的故事》等如出一辙。两者都提倡专家治厂、“科学”管理,既抵制政工人员的瞎指挥,又完全没有市场营销的概念。
但是“停滞时代”的“普隆恰托夫经理”黔驴技穷回天无力,而“走出胡闹”的“乔厂长”却大展宏图开始了“奇迹”,这与其说是后者比前者更能干,毋宁说是后者的前任比前者的前任更糟糕。在“乔厂长”上任的时代,中国无论是走市场化改革的道路,还是建立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都能带来经济绩效的提高,而戈尔巴乔夫时代的苏联已经没有这种可能了。
失去的只是锁链:改革前期的公正性增益
理性计划与非理性的命令如果对改革的效率增益有影响,那么改革前体制的束缚——保障功能是否协调则有关改革的公平性增益。
某些自由主义者也许会认为一切“非自由”的安排都没有正当性,但实际上,人们之所以接受某种束缚性共同体的安排,不尽然是因为强制。如果自由能够交换“安全”,包括广义的安全即社会保障,人们是会权衡的:假如牺牲较少的自由能换来较多的保障,那么这种束缚可以被认为是公平的。如果自由的牺牲与保障的获得程度相当,那么这种体制至少也并不显得太不公平。事实上,民主社会主义与福利国家的制度安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得到相当多的现代公民的拥护。中国与东欧改革前的旧体制当然不是民主社会主义,人们也没有权力(通过选票)在这两者间进行权衡和交换。但体制的束缚与保障功能仍成为“不自由”的两面而给人以不同的感觉。一般地说,任何改革前体制都没有实现所谓“共同富裕”的乌托邦,但很多国家这种体制具有的社会保障功能还是明显的。而走出旧体制的“转轨”过程,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两种意义上的自由”过程:既摆脱了束缚,也失去了保护。
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旧体制中受到的束缚与保护程度是不同的,相对而言,受到束缚少而得到保障多的群体会觉得这个体制比较公平,反之会觉得它不公平,并强烈地要求变革。同样对于转轨过程而言,如果某个群体在此过程中摆脱的束缚多于他失去的保障,甚至是只摆脱束缚没有失去保障,他们会拥护改革并认为它是公平的。而如果摆脱的束缚很少而失去的保障更多,他们就会感到不公平了。这两类群体孰众孰寡,就决定了整个社会对改革的接受程度,或者说是改革的“公平”程度。
与民主福利国家的价值体系相比,改革前旧体制的社会保障在其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本来就较低,尽管旧体制的意识形态基础也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但这种“理想”的基础是所谓“科学”而非人道,为了合乎科学、因而据说最终也合乎正义的目的而强制人们作出牺牲,是合乎逻辑的。苏联建国初期很有影响的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新经济学》就把“苏维埃经济”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前为“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后为“社会主义积累”时期。他认为发展普遍福利那是到了“社会主义积累”阶段的事,而在此之前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时期,苏维埃的任务是“比资本主义更严厉地‘剥削’农民”来完成原始积累。因此苏联在整个斯大林时代,农民在受到严厉束缚的同时根本没有什么福利可言,甚至不只一次地出现过饿死大量农民的“体制性饥荒”。如果那个时候发生转轨,农民的热情恐怕不会亚于中国式的“改革奇迹”。然而历史并没有这样演进,而苏联毕竟在“理性计划”的安排下相对有效地利用了牺牲农民利益乃至生命换来的“原始积累”,完成了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到了勃列日涅夫时代,不仅农民人口已是少数,而且苏联工业的积累也已不必依靠“剥削”农民。相反地,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已经出现。当时苏联农业中不仅国营农场比重已经超过集体农庄,而且自1966年最高苏维埃通过“关于全苏集体农庄实行有保障的工资制”决议后,集体农庄成员的福利保障水平也与城市国营企业工人大体相当了。于是当市场经济转轨开始时,苏联农民的感受与我国农民在1980年代改革时的感受相差悬殊,而与我国1990年代国企改革时工人的感受却有类似之处:失去保障的“代价”成为出现严重问题和不公平感的根源。
而在一些东欧国家还有更为悬殊的情况:不仅捷克、东德等原来就已工业化的国家没有原始积累问题,像波兰、南斯拉夫等国,原来在共产党时代就没有搞集体化,他们的农民一直是私有小农,拥有不亚于我国农民改革后才拥有的种种自由,而当时的体制为了增加意识形态对农民的吸引力,在农民人口比例不大而且工业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给他们的小农提供了相当高水平的福利保障。如波兰1972年全国农民实行公费医疗,1978年全国农民实行退休制,同时还建立了国家财政支持的农业产前产后服务系统(即所谓“农业圈”制度),而为了争夺对农民的影响力,教会方面也与政府展开“支农竞争”。如1983年教会就建立了20亿美元的农民援助基金,向农民提供各种生产、生活保障。这样到了市场经济转轨时,他们的农民就与我国的农民处于完全相反的境况:他们原来就没有多少束缚需要摆脱,而原来受到的高水平保障却有失去的可能。因此毫不奇怪,波兰转轨初期最抵触的阶层就是农民。
与这些国家不同乃至几乎相反的是:我国改革前体制的“原始积累”不仅力度大,而且由于缺乏“理性计划”浪费严重,以至尽管从数字上看到改革时我国产值中工业的比重并不低,但它缺少自我积累的能力,一直处于靠“剥削农民”来维持的状态,致使我国农民在旧体制下受到比苏联、东欧更严重的束缚,而基本得不到什么社会保障。一个突出的事实是:除了众所周知的三年大饥荒造成饿殍盈野的惨剧外,农村小规模的非自然原因饿死人现象从统购统销时代一直到1975年在档案中都时有发现。周其仁先生曾说,改革前我国的工农业都是“国家控制的经济”,真正的区别不在于“全民”还是“集体”,而在于当时的国营企业是“国家控制、国家承担控制后果”的经济,而农村人民公社则是“国家控制、农民承担控制后果”的经济。这实际上指的就是农民只受严厉束缚,而几乎得不到国家的什么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转轨初期对于农民而言几乎是无代价的好事,套用一句老话,他们在改革中“失去的只是锁链”。
改革前中国的人口80%以上是农民,仅这一点就决定了改革前期绝大多数人是受益者。而这一“公正性”又因改革起因于“走出文革”而进一步凸显。
经济学上有所谓“帕累托改进”的说法,指那种所有人都受益,只是受益多少而基本无人吃亏的过程。但是这样一种过程的实现在历史上其实很罕见。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种种利益冲突,所以现实的改进通常都是“非帕累托过程”:或者是多数人受益少数人吃亏——一般认为这就是可取的;或者是少数人受益多数人吃亏——这就不可取。而改变这些过程的“改革”或“转轨”也就面临两种情况:或者是改变了上述可取的过程,那就成了多数人吃亏的“不公平改革”;或者是改变了上述不可取的过程,那就是多数人受益的“公平改革”。但是无论哪种情况,改革都有人吃亏,因而面临吃亏者的抵抗,或者至少是不合作。也就是说,无论改革总体上“公平”与否,它都很难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换言之,改变一种非帕累托过程的改革,一般都是另一种非帕累托过程。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定律。
但是,如果有一种过程是所有人都吃亏,只是吃亏有多少而基本无人受益,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负帕累托过程”。事实上,这样的过程历史上也很罕见,以至于一般经济学著述只有帕累托改进和非帕累托改进的提法,根本没人谈论“负帕累托”的问题。但是如果出现了这样的过程,那么改变这种“人人都吃亏”状态的改革自然就会使人人都得利 (尽管有多少之分)。亦即这种改革将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这是不难理解的。
“文化大革命”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历史上罕见的“负帕累托过程”。在那些年里,中国的“当权派”与“造反派”、社会精英与芸芸众生、知识分子与工农、汉族与少数民族、高干子弟与“狗崽子”、“左派”和“右派”都先后被折腾得够呛,社会在一波波残酷的斗争中也被弄得满目疮痍。古今中外,很少有哪个运动能够这样几乎“得罪了一切人”。无论今天面对改革中的弊端,社会上对“文革”的看法出现多少分歧,一个应当承认的基本事实是:在1975-1978年间,除了“四人帮”等极少的若干人外,几乎所有人都希望“走出文革”——尽管他们对于走向何方可能并无一致意见。因此,当时邓小平走出“文革”的“改革”的社会基础也空前地广泛,而且几乎所有人在改革初期也确实是得到了或多或少的益处。“改变负帕累托过程的改革自然就会成为帕累托改进。”
然而相比之下,绝大多数中东欧国家虽然体制弊病也很严重,却没有出现“文革”这样的乱世。不仅特权阶层是改革前“非帕累托过程”中的受益者,某些垄断部门乃至受特殊照顾的集团也在集权体制中相对受益。因此他们的转轨也只能是从一种非帕累托过程走向另一种非帕累托过程,很难得到像我们“走出文革”那样几乎是举国一致的认同。尤其在民主制下,“非帕累托改进”式的转轨充满复杂的讨价还价和艰难的博弈,所谓“休克疗法”其实只是一种理论想象。民主国家岂是谁想“休克”就能休克得了的?倒是我们这里的“仇和现象”属于以铁腕手段强行“休克”的典型。——当然,那是下一阶段的事。1978年的帕累托改进是用不着仇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