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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悖论

发布日期:2007-10-29  作者:中国学术论坛 作者:孙立新 点击量:

何谓悖论?简单说,就是本身自我矛盾的理论观点。

悖论是怎样产生的呢?

思维的组合律告诉我们,任何两个或多个概念可以按顺序组合在一起。这些任意组合有些是有意义的,有些是无意义的,有些是能够发生联系的,有些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悖论是一个本身自相矛盾的理论观点,之所以形成这个观点,是人的思维把自相矛盾的词语放到一起去了。

比如,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块自己也举不动的石头?这句话中,就含有自相矛盾的东西。上帝的概念是万能的,自己也举不动的石头在上帝的概念中是不存在的,思维硬把它俩凑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悖论。

悖论有效无效呢?我说,悖论是无效的,因为悖论是一个不具有实际意义的思维观点,是一个概念随意组合导致的矛盾混乱语句。

罗素悖论就是一个典型。

一天,一个理发师挂出了一块招牌:“村里所有不自己理发的人都由我给他们理发,我也只给这些人理发。”于是有人问他:“您的头发由谁理呢?”理发师顿时哑口无言。 因为如果他给自己理发,那么他就属于自己给自己理发的那一类。但是,招牌上说明他不给这类理发,因此他不能自己理发。如果由另外一个人给他理发,他就是不给自己理发的人,而招牌上说明他要给所有不自己理发的人理发,因此他应该自己理。由此可见,不管做怎样的推论,理发师所说的话总是自相矛盾的。 这是一个著名的悖论,称为“罗素悖论”。

据说罗素为自己的悖论而感到了思维的痛苦,因为他也会答不了关于理发师的问题。叫我说,问题本身就是矛盾混乱的,是不成立的,是无效的,根本没有回答的必要。

到底是矛能穿透盾,还是盾能挡住矛,试一试就知道了。不是矛尖就是盾固,根本不存在矛穿透盾,盾同时没被矛穿透的情况。

这个理发师,生活中只能是或者给自己理发,或者不给自己理发,无论他怎样做,理发师挂出的那块牌子是应该摘下来的。

“罗素悖论”又叫“集合论悖论”,归结成一种说法就是:

某一非空全集,这个集合中“只有不属于这个集合的元素。”

我说:不属于这个集合的元素,是不会在这个集合中的,思维硬把不属于这个集合的元素说成是属于这个集合,只是思维把概念随意结合的结果,犹如人身上长着马尾巴的说法一样,在现实中是不成立的,只能说它是思维的混乱组合,是一个无效的判断。有人拿着罗素悖论取攻击数学,这种事情是大可一笑了之的,因为罗素悖论,只是一个纸老虎。

典型的悖论还有说谎者悖论:我说的这句话是错的。

这个悖论也让许多人感到无所适从,因为你无论怎样理解,这个悖论都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这句话是错的,它又说对了,如果这句话是对的,它明明讲是错的。

怎么走出这个思维的怪圈?

“我说的这句话”,本身是无对错之分的,不能用对错来判断,“是错的”给下了一个判断,这个判断是硬加在“我说的这句话”后面,就组成了一个混乱的思维组合,这个组合是一个无效的判断。看清了这一点,说谎者悖论又怎么会让我们感到无所适从呢?

悖论,说到底,只是语言的混乱组合,只存在于思维中。

二,谈芝诺的四大悖论

芝诺有关运动的四个悖论是非常有名的,有些学者甚至称芝诺为辩证法的创始人。我们来看看这四个悖论到底是怎样的。

一、运动是不存在的,理由是位移事物在达到目的地之前必须先抵达一半处。J·伯内特注释说,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无限多的点,在你走完全程之前必须先走过给定距离的一半,为此你必须走过一半的一半,等等,直到无穷。

我说: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无限多的点是对的,但我们应该注意,对有限的距离,事物运动在单位时间内是以一定的速度前进的,不是以无限小的速度前进的,在单位时间内,前进的距离是一定的,不是无限小的。走过给定距离的一半,是必须经过距离的一半处,并不意味着不可到达。一半的一半的——小到一定程度,人一步可以跨越。总结起来,位移事物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必须先到到一半处不错,但并不是停止不前了,只是经过,事物运动不是以无限小的速度运动的,所以可以以有限的速度达到有限的距离。

先到达一半处根本不是运动不存在的理由,所以说只是语言的混乱组合。

再说,有限的距离不可能做到无限的分下去,分到一定程度,现阶段从技术上就无法再分了,无限小只是一个假设,是不存在的,距离有可能分得更小,但不是无限小,再小的距离也是有限的,距离可以分成无限小只是一个假说,没有例证的假说,在现实中是不成立的。

二、阿基里斯(荷马史诗中的善跑猛将)追龟说。“一个跑得最快的人永远追不上一个跑得最慢的人。因为追赶者首先必须跑到被追者的起跑点,因此走得慢的人永远领先。”伯内特解释说,当阿基里斯到达乌龟的起跑点时,乌龟已经走在前面一小段路了,阿基里斯又必须赶过这一小段路,而乌龟又向前走了。这样,阿基里斯可以无限的接近它,但不能追到它。亚里士多德指出:认为在运动中领先的东西不能被追上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在它领先的时间内是不能被赶上的,但是,如果芝诺允许它能越过所规定的有限的距离的话,那么它也是可以被赶上的。

我说,追赶者首先到达被追着者的起跑点,并不是跑的快的人永远追不上跑的慢的人的充分理由。伯内特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阿基里斯在快追到乌龟时,并不是可以无限的接近它,而不能追到它,无限接近是一个错误的理论,距离可以小到一定程度,但不是无限小。再小也是有限的距离,有限的距离是可以达到并超过的。

无限接近理论是一个没有实证的理论,只是一种假想,拿它当作真理,必然会陷入思维的泥潭而无法自拔。

三、飞箭静止说。“如果任何事物,当它是在一个和自己大小相同的空间里时(没有越出它),它是静止的。如果位移的事物总是在“现在”里占有这样一个空间,那么飞着的箭是不动的。”亚里士多德批驳说:他的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时间不是由不可分的“现在”组成的,正如别的任何量都不是由不可分的部分组合成的那样。这个结论是因为把时间当作是由“现在”组合成的引起的,如果不肯定这个前提,这个结论是不会出现的。

我说, 飞箭动不动,是相比较而言的。我们知道,一个事物,对于不同的参照系来说,状态是不同的,比如,一块石头,与周围的环境相比没有动,但它同时随着地球在宇宙中运动。

飞箭所在的空间,是实在的空间,是有参照系的,对于射箭的人来说,飞箭是运动的。

四、运动场悖论。“第四个是关于运动场上运动物体的论点:跑道上有两排物体,大小相同而且数目相同,一排从终点排到中间点,另一排从中间点排到起点。它们以相同的速度沿相反方向作运动。芝诺认为从这里可以说明:一半时间和整个时间相等。”亚里士多德指出:这里错误在于他把一个运动物体经过另一运动物体所花的时间,看作等同于以相同速度经过相同大小的静止物体所花的时间,事实上这两者是不相等的。

我说,尽管陈述有些不严格,但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悖论的错误性是显而易见的。假设速度一样,两个物体从中间向两头运动,距离只是总距离的一半,时间也是从起点到达终点所费时间的一半,根本不能说明什么一半时间和整个时间相同。

如同用悖论来证明上帝不是万能的一样,用悖论来证明运动的辩证法,走这样的路子显然是走歪了。

三 ,批驳白马非马论

公孙龙说:马名形也,白名色也,色非形也,形非色也,白马非马。

马是什么?看似一个简单的问题,却着实让我思考了半天。要给马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实在是不容易的事情。

按照辞典的解释,马是头小、面部长、耳壳直立、颈部有鬃、尾生长毛、善跑的哺乳动物。马与其他相近动物的最明显的是形状样子的不同。马名形也,有一定道理。

白色,是物体被日光或与日光相似的光线照射,各种波长的光都被反射时人的视觉器官感受的颜色,像雪的颜色。白名色也,白确实是指的一种颜色。

颜色非指形体,形体非指颜色,也是有道理的。

根据这些就能推出白马非马吗?不能,因为前面说的理由与白马非马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公孙龙有意识的漏掉了一个重要的名词,什么叫做白马?

白马也是名色吗?不是。白马,就是白色的马,即有形,也有色。以白代白马,这是公孙龙诡辩之所在。

公孙龙说: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

公孙龙的这种论调更是强词夺理。一个事物的颜色与其形体是可以合为一体的。白色可以与马共存于一体,白只是马的皮肤的颜色,二者可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像公孙龙说的那样,色与形是截然分开的。公孙龙能举一例色与形分开的例子吗?不能。只要是有颜色的事物,色与形都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的。

公孙龙说: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

在这段话里,公孙龙同样是诡辩。找不到白马,并不能推出白马非马的结论,因为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找不到白马,并不能说找不到马,黑色的、黄色的马也是马,只是不是白马。

白马非马论犯了偷换概念与不讲逻辑的毛病,我们如果按照白马非马论的逻辑,会得出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结论。

如,公孙龙是男人,男人不是人,公孙龙不是人。

世界上也确实存在着这样的人,不讲逻辑,硬把白的说成黑的,把死的说成活的,不看现实情况,挺着脖子硬犟,要么是别有用心,要么是在胡说八道,要么可以把他归到精神病人中人去,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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