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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使用方言现象的语言学评价

发布日期:2007-05-17  作者:浙江大学中文系 池昌海 点击量:

一、 近期传媒使用方言情况及其相关争论

近两年来大陆传播媒体上陆续出现了阵阵“新风”:电视台以方言作为工作语言主持娱乐节目、甚至用方言播报新闻、播出用方言译制的外国影片,报纸开出方言专栏等等,社会也因此产生持续的争论。

据笔者不完全的调查发现,近期在一些地方台播出的用方言表达并产生一定影响的节目就有不少,其中主要有:山东卫视的《剧来风》、四川电视台的《天府食坊》《经济麻辣烫》《超级品位》,湖南电视台的《越策越开心》以及名扬全国的杭州电视2台的《阿六头说新闻》等等。另外,一些纸质媒体也开辟了方言专栏,仅湖北而言就有多家报纸编排有方言栏目,如《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楚天金报》等分别开设了“汉味茶馆”、 “九头鸟”、 “街巷故事”等专栏,方言特色浓厚。与此同时,一些外国经典译制片也被用方言换译并在电视台播出,如《猫和老鼠》《唐老鸦》等。

一时间,国内电视台似乎出现了明显的方言播报热,报纸也有开辟方言专栏的势头,而且有些节目在相对范围内拥有了较高的收视率,比如杭州电视2台播出的《阿六头说新闻》,其“综合AC尼尔森和央视索福瑞两个指数,收视率平均超过4个点”,“一下子窜到了杭州地区各档新闻节目收视率的首位”。该类节目之所以“成功”,有的人认为是电视台本地化的结果,是因为“这种用方言形式说新闻能够贴近市民,显得亲近一些。特别是有些东西用普通话是很难表达出来的”。可见,地方台用方言播报节目似乎成为获得新看点,“进行媒体竞争的杀手锏”。有人更因此而得出使用方言就是保护文化这样的结论:媒体以及民众使用方言是对方言的保护,也是对代表一个地方的文化传统的保护,并喊出了“只有地方的,才是全国的”口号。还有多位人氏呼吁地方政府以立法的形式确保地方话的存在与发展。当然,更多的是持反对意见的,认为方言的社会化扩大化,是一种逆潮流而行的反动。有人则从新闻传播的角度对新闻播报中采用方言的现象提出了中肯而切实的批评。一些网站也为此开辟了专栏,集中展示各种观点和争论。可见,近两年来,方言的使用传承,尤其是媒体使用方言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成为学界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

我们都知道,自然语言是新闻传播的最重要语言,对任何一家代表政府或社会团体,负有社会责任的媒体而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内部规定选择合适的表达载体,应该说是不会存在异议。之所以近期我国大众媒体在传播语言载体形式上出现了上述混乱现象,产生如此截然对立的争论,我们认为有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其中既有近期特殊的社会心理原因,也有新闻传播人员自身的素质等因素,更表现出一些人对方言及其相关问题常识的缺乏。本文仅拟从语言学的角度就方言本身的性质以及新闻传播媒体在传播载体选择上的责任等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或许对厘清某些不必要的误解、对一些新闻传播人员及社会公众在这一问题上建立起相对成熟的认识会有些帮助。

二、方言、汉语方言的来历

在相关争论中,赞同用方言作为播报手段或栏目表达语言的人,并没有一个人认为其价值仅仅在于迎合部分受众口味获得新的看点等,相反,总是从方言本身的性质和地位来找依据。我们觉得,有些论点是值得怀疑的。比如有人提出汉语方言代表了地方的文化,方言的失去就是语言的消失,是文化的消亡,甚至引用外国语言学家的论断作佐证:“一种语言从地球上消失,就等于失去一座卢浮宫”,有的研究者直接将媒体使用方言与其负载的文化使命联系起来,认为“方言见诸大众传媒追求的不仅是语言上的本土化,更是深层意义上的文化的本土化,反映出编辑、记者有强烈的本土意识,积极寻求、探索恰当、到位的方式展示地域文化,从而增强报刊的地方色彩”还有人用形象的比喻来解释普通话与方言之间的关系,为类似节目寻找理由:“普通话好比国有大中型企业,地方方言就像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占着主导地位,这也不妨碍私营企业有生存空间啊。”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出,在支持传播媒体使用方言的人看来,方言是与普通话有不同性质的符号系统,方言代表了地方文化,甚至作为语言系统而具有民族类型价值。且不论这些观点本身在逻辑上所存在的混乱,仅就对方言的认识来说,表明了他们对基本常识了解得还不够充分。下面我们将以汉语方言为代表,简单地就方言的来历、发展走向及其与普通话的关系作些介绍。

(一)方言以及汉语方言

按照著名方言学家袁家骅先生的理解,方言(dialect)“是共同语的继承或支裔,一个方言具有异于其他亲属方言的某些语言特征,在历史时期往往从属于民族的统一标准”。可见,方言是一个民族的共同语在不同地域内的表现变体,相对于共同语来说,方言是低层次的系统,在这个意义上看,将共同语与方言的关系比作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是完全不合适的。 从世界范围看,属于任何一种语言系统的方言,其形成原因大致有这样几个:社会的分化——如十三世纪初,蒙古帝国建立时,蒙语是统一的,但由于其疆域横跨欧亚大陆,社会产生了分化,方言随之产生;社会的统一——如北美印第安人结合成部落联盟时,就将原来各部落的语言在融合的同时,也产生了部落方言;大规模的人群迁徙——现代美国英语和澳大利亚英语,实际上就与英国人成规模迁徙直接相关;对社会交流不便的地理环境以及落后的社会形态——即便有民族共同语,一个社会如果出于相对封闭的自然或落后形态下,不同地域的人彼此之间长期缺乏交往,也会形成与地域相应的共同语分支。

(二)汉语方言的来历

具体到我们汉语方言及其地理格局来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历史上多次大规模的人群迁徙,加上地理条件的阻隔以及落后的社会交流形态。著名语言学家周振鹤、游汝杰通过大量的历史史事和方言现状研究后认为,“历代移民是汉语各南方方言的历史渊源,也是汉语方言地理格局的主要成因。”现代汉语方言,学界通常将它们归并为七大类,除了主要分布于长江以北的北方方言外,还有南方的吴方言(分布于江浙沪)、闽方言(分布于福建与台湾)、粤方言(分布于广东广西)、赣方言(分布于江西)、湘方言(分布于湖南)以及客家方言(散居于广东、江西等地)。由此可见,南方方言是随着北方民众因政治或军事等原因导致的大规模移民而产生的,是直接受到以古代不同的时代所产生的中原文化为核心的汉文化系统浸染而形成的汉语地域支裔。为了行为简便及与方言节目有相应的针对性,本文仅以吴方言中的杭州话为代表,对其因移民而形成的过程作简略介绍。

处于吴语区的杭州初民,在受北方文化影响之前,没有任何文字记录,其语言风貌也就无从谈起。历史上记录的最早的活动,就是关于北方文化南下的过程。据《史记·吴太伯世家》记录:“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从当时的情况看,吴太伯、仲雍举家南迁,不仅带来了大量的人口和先进的北方文明,也同时带来的当时的汉语“雅言”——这就是“吴语”的最早形态。这可以看作以北方话为基础的汉语对南方话的第一次影响。随后几千年的交通阻隔和文化交流的实际疏远,到了汉后,受北方话影响的吴语已经与一直在发展变化的北方话有了较大差距,这可以从《吴越春秋》(汉赵晔著)《说苑》(汉刘向著)等古籍中可以看到。到了西晋永嘉五年(即公元311年),匈奴王刘聪派遣石勒等攻打晋国,歼灭晋军十万,入都城洛阳,俘获晋怀帝,史称永嘉之乱。为躲避战乱,北方大批民众率家南迁,进入吴地,“人口估计在百万以上,超过了土著”这就必然导致北方话对吴方言的第二次大规模浸染。《颜氏家训·音辞篇》就记录了东晋时期北方话成为朝野标准语的情形:“易服而与之谈,南方士庶,数言可辨,隔垣而听其语,北方朝野终日难分。”按照周、游的研究结论,此时的“北方官话逐渐取代了吴语”。此时的杭州话也同样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变化,包括杭州话在内的吴语与北方话又有了一定程度的差异,这就是至今仍流行于苏州、上海、宁波等地的吴语形态。然而,南宋时期又一次大规模民众南迁,直接导致了今天与周边地区吴语有很大差异的杭州话的产生。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切见临安(即北宋杭州)自累经兵火之后,户口所存,裁十二三,而西北人以驻跸之地,辐辏骈集,数倍土著。”显然,不仅仅是在政治军事上占绝对优势的皇室等的南迁,而且人口也数倍于当地居民,他们所带来的当时的标准语必然极大地影响了杭州吴语,用周、游的话说,就是“使杭州原有的语言发生变化,带上北方话的特点”。至今杭州话中很发达的儿尾词、人称代词不用“侬”、“伊”而全用北方话的“你”“我”“他”等就是受北方话影响的明证。通过这些简单介绍可以看出,杭州话并不是一个与北方话更不会与普通话相对独立的代表地方文化特色的“语言”系统,她只是古老汉语的一个分支,与北方话有不可割分的渊源关系,是普通话的低级形式之一。如果把杭州话比作一个活化石的话,她至少由三层层级岩状的成分构成,即便将最原始的吴越土著话算在内,在经过三层北方话的反复冲洗后,所留下的已都是汉语的风骨。与现代北方话所不同的是,尽管遗留的根是北方话,但由于地理、交通以及文化等原因,在经过上千年的演变后,今天的杭州话更多地保存了原来那个时代的风貌,而北方话却一直在向前发展,这就是今天包括杭州话在内的南方方言与北方话所有差距的直接原因。就整个南方方言而言,其他方言在形成过程中,或许有移民的源头、数量、时间、次数上有区别,但无一例外的,都是北方人大规模南迁后带去的北方话的遗留。由此可见,任何一个南方方言与北方话都不具有并列的关系,而是树枝与树干的关系。弄清楚汉语方言的这一形成过程,就能很明白地看到,一些将某个方言与北方话甚至与普通话并列而谈的观点,就显得十分荒唐而不值一驳了。前文所引的外国语言学家对语言消失的担忧是针对民族符号系统而言的,用它来佐证保护方言的理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三、发达国家方言发展过程与汉语普通话的推广状况

在一个有相当幅员的农业国度里,方言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但即便那个时候,为了统治和管理的便利,也同时存在一种有全国适应性的通用语,虽然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形态,在我国就一直被称作“官话”。随着交通条件的便捷化、经济生活的市场化等近代或现代社会形态的产生,共同语的出现和应用就变得非常迫切。在西方发达国家文艺复兴以后兴起的资本主义以及自由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过程。因为语言的统一能为不同方言区的人快捷准确地交流提供方便,反过来,社会交流的频繁及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又势必促进方言之间差异的快速消失。按照列宁的理解,“语言的统一和语言的无阻碍的发展,是保证贸易周转能适应现代资本主义而真正自由广泛发展的最重要条件之一……是使市场同一切大大小小的企业、卖主和买主密切联系起来的条件。”列宁在此讨论的是资本主义初期的状态,但这个论断对我们也同样适用,虽然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体制不同,但在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机制以及对现代社会形态的追求上,彼此具有互通性。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我们所选择的显然是在吸收西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走更为科学文明的现代社会形态之路,绝不会努力走回封闭、僵化与落后之路。英国、法国、意大利以及后来的美国、日本,其内部原来无不是方言林立,但随着现代社会形态的出现与发展,相继选择某一个在政治经济或文化上有代表性的方言作为基础方言,最终发展成民族共同语。即以发展变化最近的日本为例,在明治维新以前,日本仍属于落后的亚洲国家,但维新后,在实行其他强国政策的同时,选择了东京话为标准语,并在短短的20年左右的时间推广了共同语(也称“国语”),“做到了一切学校讲国语,一切公共场合讲国语”。实际上,汉语也曾有过这样的机遇:“汉语方言统一问题的提出也是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生、发展相联系的。鸦片战争以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兴起,语言统一的要求也就随之提出,到‘五四’运动前夕形成‘国语运动’,想用‘国语’代替方言,实现语言的统一。”从那时的“国语”直到解放后展开的推广“普通话”,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近一百年过去了,效果并不如人意。但这显然不应该是一个值得我们自豪的事情,更不应该将既往推广共同语工作的失误所导致的现实作为自己在公众场合甚至媒体上使用方言,甚至呼吁地方政府机构立法保护方言的理由!在从方言众多到语言统一的发展趋势中,我们中国不应也不可能独具特色。著名语言学家徐通锵先生就明确断言:“今后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普通话会逐步取代方言而成为全国各地人民的共同的交际工具,实现语言的统一。”这里且不说他山之石的借鉴价值,即从方言与共同语的关系上说,现在一些人所采取的保护方言、消极影响共同语的推广工作等行为也不妥当,更不符合现代中国的快速发展的富国之策。作为担负传播文化推动社会进步之责的新闻媒体,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推广共同语,为社会经济和文化进一步的发展贡献自己力量的使命,因为,在推广共同语、加强语言规范化的过程中,“教育的普及和大众传媒的影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近期我们有些媒体及其工作人员是怎样做的呢?虽然把某些地方台用方言播报的动机评价为“媚俗”不合适,但忘记了自己所承担的基本职责和推动新的现代文化建设使命,试图只借助形式的机巧来获得看点,是不是很得不偿失呢?

四、 法律、法规与媒体的角色

也许上述有关汉语方言以及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方言的发展过程的简单介绍属“隔行”之识,也不是每一个从事公共传播的人愿意去细心揣摩,尽管这些过程和知识早已不再是文化上的秘密,那么,我们接下来不妨看看,作为国家意志的法律以及作为行业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业规定,对新闻传播媒体选择语言形式作过哪些规定,以期藉此考察一些人坚持在大众媒体上使用方言作为传播手段的合法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如果因特殊需要用方言播音的,第十六条对其手续作了特别的补充规定:需“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从上举两部法律规定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明确了汉民族共同语即“普通话”在国家语言选择上的不二地位,语言文字专门法更是对新闻媒体在做一般节目播报时的用语作了清楚的规定。如果说因为传统的原因,某些人法律意识不强,那么作为社会“啄木鸟”和富有社会良心之责的新闻从业人员无疑在遵守法律执行法律方面要走在一般社会民众的前列,起着引导作用,怎能只是因为暂时的实用需要而置法律条文于不顾?而且这样做了不但没有任何的愧色,甚至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各种看似堂皇的理由呢?

(三)新闻媒体尤其是广播电视也有了相关的管理条例即《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9月1日施行),其中第三十六条对其工作语言及在此方面所担负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由此可见,新闻部门专门法规与国家法律在使用普通话推广普通话这一点上,具有完全一致的精神。比较而言,近期在近乎泛滥的地方台方言节目及报纸方言栏目的现象中,一些主持人或其他新闻从业人员为其节目所辩解的理由,就完全失去了法律法规的依据。实际上,在大众媒体上采用方言表达,不仅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也未必能获得传播期望实现的目标,因为使用方言在获得本城少数人偏爱的同时(在人口流动越来越方便与频繁的当代,完全是本地的会说本城土话的人势必越来越少),将更多地为节目的更大范围地传播及其影响设置了障碍,从而失去更重要的传播意义。从另外一个侧面看,方言也并不真正是提高新闻节目水平的灵丹妙药,新闻采集的独特性、新闻播报角度的新颖性等才是决定新闻节目受欢迎的根本因素。这一点即便连似乎成为城市地方新闻新亮点的“阿六头说新闻”的主持人安峰也有清醒的认识:“单纯用方言不能提高新闻节目的水平……节目的卖点还在于新闻的选择上”。相反,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有的人竟然因为此类节目具有了暂时的卖点而欣欣然忘乎所以起来,将中央到地方的电视台新闻节目用普通话播报视作有贬义的“传统”,而将方言节目评价为具有创新意义的“另类”。殊不知,一些方言节目所欲回复的正是早已为先进国家所抛弃的陈旧观念和行为,采用更具有通用性、更规范的共同语才是符合现代要求的新闻传播策略。不仅如此,更有甚者,有人套用“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句话,衍生出“只有地方的才是全国的”。我们都知道类似的判断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所指称的对象应该具有健康的、符合人类正常文化发展趋势等的根本属性,否则就会成为毫无意义的呓语或胡话。例如女子裹脚是我国独有的延续了数百年的陋习,是不是也应该加以恢复并以其民族性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呢?如果某地为开创旅游新局面,建设一座“鬼城”(不会纯粹是假设),会不会因为其独具地方性而成为我国先进文化的代表呢?如果按照这个逻辑简单推导,中国每一个地方方言也都可以成为民族共同语了。很显然,这是非常荒唐而且滑稽的。如果真地按照这样的思路去进行文化建设,所获得的必将是在中国文化史乃至世界文化史上徒然多增添些笑柄而已!在举国一片“与世界接轨”的建设热潮中,在阵阵“让××走向世界”的口号声中,一些较大城市甚至试图向国际旅游城市发展的著名都市的新闻媒体反而逆向行驶,强化原来身上具有的不一定符合文明发展大势的地方“胎记”,为本地走向全国,为本地走进世界,从而更具有开放大气的精神文化建设人为地设置阻碍。

从前面对方言与共同语关系的介绍,到这里对法律法规的阅读,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方言不能与共同语同列,共同语的普及和统一是包括汉语普通话在内的世界各国语言发展的共同之路,是落后或较落后的社会迈向真正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我们广大的新闻工作者所肩负的除了坚定的政治信仰、强烈的社会良心和健康的道德的精神侦察兵等角色外,还身担文化建设、文明发展参与者引导者的重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工作无不应该是为使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民族走向更健康、更理性、更民主、更科学、更文明而添砖加瓦,哪怕是很小的砖和瓦。当然,我们正视共同语的推广和普及,但这项工作不可能朝夕可就,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另外,推广普通话的目的也不在于消灭方言,方言的消失将是一个必然的自然的趋势,但在这一发展变化过程中,方言仍会在一定范围以适当的形式存在。同样的道理,我们的媒体节目、文艺创作等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禁绝方言,只是我们必须明白,暂时性的或小范围内地使用方言,是对相对受众的屈就与照顾,其节目或栏目本身根本不应该在表达形式上具有值得夸耀甚至认为具有创新意义的价值,更不必动辄就祭出保护地方文化拯救地方文化的大旗。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一个国际品牌节目或报刊,是因为采用所在城市的方言表述而获得成功的!忽略新闻传播的本质要义,轻视新闻本身内涵的挖掘与发现,缺少对民众生活及社会管理深层次矛盾的关注与贴近,将卖点或看点押在传播的语言形式上,也许能获得短暂的炒作效应,但实践将证明,这完全是舍本逐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方言节目(栏目)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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