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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文化讲座】段江丽:贤妻良母:传统女德的现代性意义(一)

发布日期:2009-04-01  作者:人文学院 提供 点击量:

一、传统女德的基本内容

一般认为传统的女教作品都是对女性的迫害,我们从传统的女教书来看真的是这样吗?

(1)中国传统女教的经典——“女四书”等

“女四书”是相对于四书五经的“四书”而说的,是四部女教书的经典,第一本为汉代班昭的《女诫》,全书分卑弱、夫妇、敬顺、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共计7篇,在中国历史上作为对女子实施柔顺之道的教材,影响深远,后来许多女教书都是对此书的申述和发挥。班昭是一位有学识有才气的女性,是班彪的女儿,班固、班超的妹妹,班固撰《汉书》,《八表》及《天文志》未完成就去世了,班昭奉皇帝的命令续写,并经常出入宫廷,任皇后及嫔妃们的老师。她14岁嫁给曹世叔为妻,所以,被尊称为曹大家。她有一个儿子叫曹榖,非常优秀,为朝廷重臣,多次受到皇帝的嘉奖。写这《女诫》是为了教育自己的五个女儿,希望她们出嫁之后能有幸福的生活,。第二本是《女论语》,为唐朝女学士宋若莘所做,宋若莘姐妹五个都是有才学的女子,她们的父亲是著名的儒士宋廷芬,为武则天时著名诗人宋之问的后裔。这五姐妹都天资聪慧、才华过人,在昭义节度使李抱真推荐的推荐之下被招入宫中,皇帝并不是以宫中的宫妾看待,而是敬重她们的学识操守,称她们为学士先生。这宋氏五姐妹历侍德、宪、穆、敬、文五帝,都以才学和操守显名,尤其是老大宋若莘和老二宋若昭都立志不嫁,而是以才学为自己人生的追求,她们的决定不仅得到了父母的同意,并且的确以才学实现了显亲扬名的理想。很多人都以为,中国古代有“女子无才便是德”,因此,中国古代女子都无才学可言,社会也不赞成女子有才。其实,中国自古就有许多才女,受到社会的肯定,甚至受到皇帝的嘉奖。耶鲁大学的孙康宜教授在她的性别研究中,也特别指出,中国古代女性在很大程度上与男性共享一个文学传统,这一点,中国女性比西方女性其实要幸运很多。所以,我们不能片面地以一句“女子无才便是德”就错误地下判断,中国古代女子重不重学、有没有才,要用事实说话。第三本是《内训》,为明成祖的徐皇后为教育宫女们而作,共有德性、修身、慎言、谨行、勤励、警戒、节俭、积善、迁善、崇圣训、景贤范、事父母、事君、事舅姑、奉祭祀、母仪、睦亲、慈幼、逮下、待外戚等20章。第四本是《女范捷录》,为明末儒学者王相的亲母刘氏所作。她30岁守寡,苦节60年,所以,她在撰写这本女性教材的时候,应该有很多自己的亲身感受。这本教材选取了众多古代的“贞妇烈女”和“贤妻良母”的事迹,分为11篇,包括统论、后德、母仪、孝行、贞烈、忠义、慈爱、秉礼、智慧、勤俭、才德。从这些女教书的小标题可以看出,除了应该受到批判的男尊女卑等内容外,还有很多可取的女性品德教育。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常说古代的女德女范都是男权社会用来压迫女性的工具,可是,这四本经典的女教书都出自女性之手,有的甚至是母亲为女儿所写,写作目的都是要让女性做贤妻良母,而做贤妻良母的目的是希望女性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生活;而且,在我们认为是性别压迫十分严重、女性生活暗无天日的中国古代,却不仅有班昭这种事业成功、婚姻家庭美满的女性,还有宋若莘、宋若昭这种以才学显亲扬名的女性,这些现象都很值得研究。当然你可以说这些女性已经内在化了男权的思想,可问题是,她们所提倡的女德教育,并不能简单地以“男权”概括,下面我们会从具体内容上看到,她们所提倡的女德,其实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制度下,作为女人、乃至作为人所应该具备的好的品质。除了这四部经典之外,另外还有《女孝经》,《闺范》等等。如果大家想对以上的这些女教书有兴趣,希望进一步了解,可以参看张福清编辑、由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女诫—妇女的规范》一书,这本书中共收录了女教文27篇,我们今天所谈的女教书都收集在这本书中。

(2)传统女德的基本内容

第一,事夫之道:“三从”之“从夫”/男尊女卑。

《仪礼?丧服子夏传》云:“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里所说的“三从”,本义是为丧服规定的种类,女性的丧服随她所处的具体情况随男性亲属而定,后来却被误读、曲解、引申为“服从”,认为女子未嫁服从父亲、已嫁服从丈夫、夫死服从儿子。“从父、从夫”暂且不说,“从子”既丈夫去世之后母亲要服从儿子,这一条直接与中国传统的“孝道”相矛盾,不能想像,从庶民到皇帝,作为孝顺的儿子,会让母亲听命于自己。所以,“从子”之说往往只是不孝子的借口。《礼记?仪礼》说:“妇人以顺从为务,贞懿为首。故事夫有五:一、平日纚笄而相,则有君臣之严;二、沃盥馈食,则有父子之敬;三、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四、规过成德,则有朋友之义;五、惟寝席之交,而后有夫妇之情。”《白虎通?三纲六纪》则明确提出:“君为臣纲、夫为妇纲、父为子纲。”这些都是后世的女子事夫之道的直接来源。

后世女教所倡导的最重要的事夫之道主要有两点:敬顺卑从和从一而终。

敬顺卑从。这是后世女教所倡导的最重要的事夫之德,夫妇相处,不可能没有矛盾,有了矛盾怎么办?女性作为矛盾的一方,适当地采取忍让和妥协,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否则针尖对麦芒,矛盾只会越来越严重。当然,忍让和妥协应该是双方的,但是,如果单方面要求妻子无条件地忍让和妥协则不合理。清代的陆圻就将妇道中不合理的“卑从”发挥到了极致,他写《新妇谱》作为嫁妆送给女儿,告诫女儿怎样去做一个好妻子。他一方面让女儿要无条件地顺从丈夫,哪怕丈夫游意倡楼,置买婢妾,都是风雅之举,作妻子的要能容让婢妾,宽待青楼,使丈夫纵意自如;另一方面,又说丈夫如果是嫖赌成性的荡子,则要苦谏,并设法做家,坚守田产等等。这样,在“顺从”与“苦谏”之间的分寸拿捏未免也太难了一点。

从一而终。传统妇道将守节的女子称为贞女或贞妇,将死节的女子称为烈女或烈妇。

《女诫》说:“《礼》,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这一说法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其极端化的表述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一戒律的确成了传统女性沉重的精神枷锁。不过,现实生活中女子守寡或者再嫁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虽然有好女不二嫁的说法,但礼法规则是一回事,实际的生活又是一回事。女子守寡还是再嫁有阶层、经济、地域、风俗乃至个体思想情感等多方面的因素。比如《红楼梦》中的李纨,她在遭遇青年丧夫这种人生大不幸的时候,留在贾府过守节的生活,上有公婆疼爱,中有叔妹敬爱,下有儿子承欢,相比许多在不幸婚姻中挣扎的女性,这应该是不幸中的一种幸运。另一方面,固然有些女子由于礼法的约束,在丧夫之后不能再婚,只能过行尸走肉的守寡生活,这样的“从一而终”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是,也有些丧夫的女子,出于经济或者夫妻、母子情感等因素,愿意守节,而夫家的人出于利益考量,却逼着寡妇改嫁。所以,我们对传统古代社会女子改嫁的问题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另外,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在传统五伦都有双向互动的一面,夫妇伦理当然也不例外。夫妇伦理是义夫贤妇、夫妇和顺,夫为君子,妇为淑女。《闺范》就强调,“夫道严正,嫡道宽慈,妾道柔顺,三善合,而太和在闺门之内矣。”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很多时候却演化为女性单方面的贤,就像君臣、父子伦理一样,本来是君贤臣忠、父慈子孝,后来却单向强调臣忠子孝,乃至于成为愚忠愚孝。

2、四德:德言工貌/德言容工。

班昭《女诫?妇行》说:“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夫云妇德,不必才名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这是“四德”的标准说法和解释。

妇德是要求女子能清而不贪、闲而不暴、贞而不邪、静而无妄、操守大节、整齐不乱、行已之间辄有羞耻、一动一静卓有法度。

妇言不是要求女子伶牙俐齿,而是要求女子能拣择好辞而说,不道丑恶之言,看具体时机当说则说、不当说则不要轻易说,说出来的话,都要合道理,使人喜欢听,而不要惹人厌恶。

妇容不是要求女子一定要长得花容月貌,而是要求能常盥浣服饰,穿着整洁,按时沐浴身体,洗除垢秽。

妇工不是要求女子一定要工巧过人,而是要能专心纺线绩麻,宾客来了能够安排洁净整齐的酒食款待。

简而言之,“四德”要求女子行为端正、举止文雅、穿着整齐大方、说话得体、勤劳持家、热情待客,这些品德对现代女子来说仍然是基本的文明素养。当然,这些“品德”也有旧式社会的特色,比如说妇言,在中国古代,家庭以男性血缘为纽带、大家在一起生活,父母与孩子、兄弟姐妹之间都有血缘亲情的联系,只有媳妇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可是从情感的角度,夫妇之间的亲密程度往往又超越兄弟姐妹之间的手足之情,甚至有些男子会“娶了媳妇忘了娘”,所以,外来的“媳妇”确实对血缘亲情是一种挑战,至于妯娌之间,则更是靠“义”联结。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做媳妇的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在丈夫面前、在家人面前,多言多语甚至无事生非的话,很容易引发和激化家庭矛盾。所以,像薛宝钗那样,藏愚守拙、一问摇头三不知才是贤女子、贤媳妇应守的本份。四德是总体来说的,再具体一点来说,“女德”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举止端正娴静。

举止端正娴静是古代对女子的要求。这一点应该是有其合理性的。比如训练奥运会志愿者,比如对空姐的训练,也都有行为举止的具体要求,连笑的时候嘴唇要张开几分都要训练。

还有在举止方面还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要求。这一要求来自礼法所要求的男女有别。对这一类的礼法要求我们要历史地看。在人类的原始初民走入文明社会的过程中,有一个由杂婚、血缘婚到对偶婚、一夫一妻制婚姻的过程,甚至到了春秋时期,史籍里还记载不时有出嫁的女子回娘家与兄弟乱伦的事情发生。要改变原始杂婚以及封建社会初期烝、报婚姻的状态,措施之一就是强调男女有别、用礼法将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隔开,所以,最初的男女有别应该有其文明进步的正面意义。后来发展到极端,有女子因为陌生男子碰到了自己的手臂就将手臂砍掉,甚至到今天,在华人圈还有女子因为被强暴而不被婆婆谅解,乃至于以死寻求解脱的悲剧。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某种观念后来发展到不合理甚或引发悲剧而去否定该观念产生之初的合理性。总之,许多问题我们都要历史地、辩证地看,不能简单地肯定或者否定。尤其是人类道德法则与欲望法则之间的平衡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很多时候,我们很难简单地肯定什么或否定什么。

4、孝敬父母舅姑。

女教书一再指出,女子嫁到婆家去,要像孝敬自己的父母一样孝敬婆家,甚至要比孝敬父母更加孝敬公公婆婆,即舅姑。按照男主外、女主内分工模式,在家庭内部主要是婆媳相处的机会多、时间长,所以,新媳妇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与婆婆的关系,要讨婆婆的欢心。讨欢心的方法无它,就是“曲从”,即婆婆说得对的要听,说得不对的也要听,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婆婆争辩。按礼法的要求,夫妻感情再好,如果婆婆对媳妇不满意,要儿子休妻,儿子就应该休妻;反之,就算夫妻感情不好,婆婆对儿媳很满意,儿子就不能休妻。著名的例子有《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与刘兰芝,还有著名诗人陆游和他的妻子唐婉,都是夫妻感情很好,可是婆婆对媳妇不满意,结果逼着儿子休掉了妻子,造成了千古悲剧。陆游休妻过了四十多年、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翁,还写了纪念唐婉的诗歌,表达刻骨铭心的伤痛。这里我们看到,陆游在面临孝道与夫妻私情的时候,按礼法的要求只能以理制情,服从母亲休掉了恩爱的妻子,而情感的伤痛则只能通过文学作品表达出来,所以说,礼法的功能是维护社会秩序,而文学的一个重要功能则是宣泄感情。

除了强调媳妇要孝敬公婆,清朝的陈确还进一步提出,贤惠的女子不仅自己要孝顺公婆,还应该劝丈夫去孝顺,让公公婆婆感觉到,娶了媳妇,儿子不但没有忘了娘,反而比以前更加懂事、更加孝顺,这才是真正的贤惠媳妇,这样家庭才能更和顺。不但家庭和顺,而且从功利的目的来看,这也是女子对娘家父母最大的孝敬,因为一则自己的贤淑可以为父母赢得好名声,说他们家教好;二则可以感动丈夫的公公婆婆,以至于丈夫作为女婿会对岳父岳母更加孝顺。

传统女德对孝的要求至今仍有现实意义。我们看到,中国目前的家庭伦理教育是不够的,在这方面,韩国的有些家庭伦理剧可以说有正面的补充意义。韩国同属儒家文化圈,他们保存了比较纯粹的儒家家庭伦理,像《人鱼小姐》、《看了又看》等,都涉及到了婆媳关系以及其他一些家庭矛盾,很多时候,都是让矛盾充分展开到非常尖锐的程度,最后用伦理情感、用双方换位思考的方式去化解矛盾,达到家庭生活的和谐,这些对观众来说,有正面引导的意义,所以,有些学者甚至认为,一些韩国偶像居、伦理剧可以作为年轻人情感教育的补充教材。反观我们的一些影视剧,很多时候都是以鱼死网破的悲剧作为结果,夫妻吵架动不动就离婚、就堕胎,这种情节对观众的潜在影响非常不好。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了当然可以离婚,但是,作为影视剧编导,如果能从善意的角度,引导观众化解问题,对社会的影响应该更加正面。就算离婚,也不要走极端的方式。我曾经看到一部连续剧,演一对恩爱夫妻,好不容易怀了孩子准备做父母,就因为丈夫对妻子与其上司的关系有疑惑,妻子不做任何解释,也不做任何努力去化解丈夫的疑惑,就赌气将孩子打掉然后离婚。这正是视夫妻感情与胎儿的生命如无物,看似这位妻子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其实是非常不理解、不负责任的。

回到孝敬的话题,女教书对女子对父母、对公婆的孝非常强调,大多是对《孝经》内容的直接引用,其实在强调孝道这一点上,对男女的要求是相同的。大家课后可以更多地了解这方面的内容,然后思考,传统对孝道的要求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

这里,还给大家补充一个小知识,就旧式社会的“七出”之条。七出是说男子在七种情况下可以休妻,即“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最不合理的恐怕是无子被休,而不好理解的可能是有恶疾被休。有恶疾被休的理由是,礼法规定主妇应该承担祭祀祖宗的重要任务,如果有恶疾,不能完成这一任务,所以应该被休掉,这一点显然也很不合理。不过,除了“七出”还有一个保护女性利益的“三不出”,即在三种情况下男子不能休妻,哪三种情况?“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先贫贱后富贵,不去。”“三不出”是对男子休妻的限制,双方父母定下的婚事,念在父母情分上,父母死后不能休妻;妻子给公婆守过三年丧的不能休妻;妻子嫁到夫家时夫家贫寒后来富贵了的不能休妻。可见礼法在压迫女性的同时,偶尔也会考虑到女性的利益。

5、爱夫以正:诤妻、贤妇、贤妻。

广义地说,贤妇是指符合传统道德伦理的已婚女子;狭义地理解,贤妇是相对“孝妇”、“贞妇”、“烈妇”而言的一个概念,《闺范》说:“爱夫以正者也,成其德,济其业,恤其患难,皆正之谓也。”即,贤妇是指用正确的方法爱丈夫的女子。怎样去爱才算正确?要完善丈夫的德行、成就丈夫的事业,并体恤丈夫的患难。历史上著名的贤妇如,周宣王因沉溺美色耽误朝政,他的皇后姜后即脱去自己头上的饰物,请求周宣王处罚自己,结果周宣王受到感动从此早朝,这就是姜后脱珥的典故。还有,汉成帝邀请班婕妤同坐皇帝专用的车驾,班婕妤坚决拒绝,这就是班姬辞辇的典故。所以,贤妇不仅自己要行得正,当丈夫行为不正时,还要设法以适当的方式、适当的语言规劝丈夫,使丈夫改正错误、走向正道,这才是合格的“诤妻”贤妇。

6、和叔妹妯娌:谦顺。

俗话说,锅碗还有相撞的时候,家庭成员之间一定会有矛盾。叔妹指小叔子、小姑子,即丈夫的弟弟妹妹。传统女德要求,新媳妇要避免和叔妹以及妯娌产生矛盾,最重要的方法就是态度要谦顺,即凡事要多为对方着想,要谦让、妥协、和顺,这样,一家人才能和睦。

7、睦亲族邻里:和柔。

这一条是针对亲戚邻里以及丈夫的朋友而言的,就是要求女子嫁为人妇,都要与亲戚邻里和睦相处,要善待邻居、亲戚以及丈夫的朋友。

8、有智慧才德。

很多人误以为中国古代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因此,中国古代女子无论作为母亲还作为妻子,都无所谓“学”,甚至有学者以为中国“贤妻良母”与日本“良妻贤母”的差别就在于前者不强调学而后者强调学,这其实不符合事实。前面所说的班昭、宋若莘等古代女子不仅有学问,而且有大学问,因为学问而名垂千古。许多女教书的存在本身就是教女子“学”的一个证据,还有的女教书直接提出女子应该有智慧,有才德,王相母亲刘氏的《女范捷录》甚至列举历史上众多有才贤女的事实,公开批驳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她说:“男子有才便是德,斯言犹可;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殊非。盖不知才德之经,与邪正之辨也。夫德以达才,才以成德。故女子之有德者固不必有才,而有才者必贵乎有德。……古者后妃夫人,以逮庶妾匹夫,莫不知诗,岂无德者欤?……由是观之,则女子之知书识字,达礼通经,名誉著乎当时,才美扬乎后世。”所以,我们要再一次强调,看问题、做研究,都不能以偏概全。

9、母仪慈爱:良母。

如果说上面所说的大多是为人妻的道理,是妻道,这一条介绍的是母道,是做母亲的道理,也就是说怎样才算符合礼法要求的良母。

“良母”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具体女教书对如何做一个合格的母亲有许多具体的要求,说得最详细的应该是明代万历年间进士吕坤撰写的《闺范》,专列一节题目为“母道”,强调“母不取其慈,而取其教。溺爱姑息,教所难也。”具体又将母亲分为几类:礼母、正母、仁母、公母、廉母、严母、智母、慈继母和慈乳母等等。“母道”对母亲品德的强调,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并不一味强调母亲的慈,更多的是强调超越私情的理智和大爱,比如说,仁母不是说对子女仁慈,而是强调母亲教育儿子做官之后要仁慈地对待子民;公母是说是要公平地对待别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孩子若和别人孩子吵架,首先要批评自己的孩子;而廉母如陶侃的母亲,陶侃做官之后给母亲寄去自己治地的特产——一种鱼,其母拒绝接受、原物送还,陶侃从此更加谨慎清廉。联系当今官场的许多腐败,如果官员的母亲都能学陶母,情况也许要好很多;再说严母,二程的母亲尽管六个儿子夭折了四个,她对幸存下来的两个儿子一点都不溺爱,从小走路跌倒了程母都要让孩子自己爬起来,不准人扶,饮食中不准放调味品,以此教育儿子不要从小放纵自己的欲望。智母,就是有智慧的母亲,遇事懂得用理智去分析,以安慰引导儿子。另外还有慈继母,将继子视如己出,生死关头甚至宁愿牺牲亲生儿子而保全继子。还有就是慈乳母,在传统的伦理中,有重要的一伦就是主仆伦理,强调主人仁慈而仆人忠臣。

《女论语》特别强调,“训诲之权,亦在于母”,如果不知教育,则有如“养猪养鼠”;《内训》强调,教育子女要的法,慈爱与严格之间要掌握分寸:“教之者,导之以德义,养之以廉逊,率之以勤俭,本之以慈爱,临之以严格,以立其身,以成其德。慈爱不至于姑息,严恪不至于伤恩。伤恩则离,姑息则纵,而教不行矣”;《女儿经》以更通俗的说法,指出教育子女的基本内容:“有儿女,不可轻,抚育大,继宗承。或耕耘,教勤谨。或读书,莫鄙吝。倘是女,严闺门。训礼义,教《孝经》。”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强调母亲对孩子的后天教育,传统女教还发扬《礼记》里面的一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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